莺绿 发表于 2019-7-18 10:02:40

关于新密市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密市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新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省交警总队批准,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启用新增的65套智能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其中:远光灯抓拍点位6处,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点位8处,高清卡口点位21处,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位30处。




根据智能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记录,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新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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